关于增补第二届分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 会员单位的通知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19-09-26 00:00:00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分会是2016年5月批准成立的全国行业协会,是由合法从事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收集、转移、贮存、汽车拆解、回收处理(再生利用)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与之相关的科研、教育、社会团体和个人等成员,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废旧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组织。是我国第一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全国废旧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组织,接受工信部和环境保护部业务指导,隶属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根据《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章程》和《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分会规章》有关规定,健全第二届协会组织架构,加强分会领导班子建设,结合分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发展新一批有较高影响力和行业知名度的优秀企业、精英进入协会理事会。现将增补要求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名额

副会长8名、常务理事20家、理事30家、会员若干名。

二、增补条件

)副会长

1、行业内杰出优秀、发展前景好,创新、管理及业务水平良好,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业绩较好,市场占有率较高,具有行业表率作用;

3、社会信誉良好,无严重不良记录;

4、主动参与行业建设,热心公益事业,愿为社会和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5、遵守本会章程和其它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认真建言献策,乐于奉献。

)常务理事/理事

1、行业内高速发展、市场前景广阔,创新、管理及业务水平良好,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业绩较好,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3、社会信誉良好,无严重不良记录;

4、热心公益事业,愿为社会和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5、遵守本会章程和其它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认真建言献策,乐于奉献。

(三)会员

1、行业内新兴成立、发展前景光明,长远目标明确,愿意在行业内做出贡献;

2、有独特的技术或产品,有一定的业绩;

3、社会信誉良好,无严重不良记录;

4、热心公益事业,愿为社会和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5、遵守本会章程和其它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认真建言献策,乐于奉献。

三、申请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参选单位,可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向协会会员部提交入会申请表(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332168

人:王巧菊17310591509    

    箱:cwbrb412@163.com

 

附件: 入会申请表.doc (22.50 KB)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分会

会员服务标准

  

副会长单位

  1.授予分会副会长单位牌匾;

  2.可申请轮值会长单位;

  3.拥有分会工作提案的表决权;

  4.推荐参与国家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关于废旧电池回收拆解利用相关的政策修订和研讨;

  5.作为牵头单位提出和参与制定、修订废旧电池回收拆解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6.参加分会会长办公会,共同研究决定分会发展方向和重点工作;

  7.与分会共同承担专业人才培训、行业评估、信用体系建设、废旧电池回收拆解循环体系建设题研究等基础性工作;工作和行业课题研究等基础性工作;

  8.享有分会提供的信息服务、查询服务、统计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宣传服务和交流服务等会员专属服务;

  9.同等情况下副会长单位拥有分会相关业务的优先参与权。

  理事单位

  1.授予分会理事单位牌匾;

  2.可申请副会长单位;

  3.拥有分会工作提案权;

  4.推荐参与国家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关于废旧电池回收拆解利用相关的政策修订和研讨;

  5.作为牵头单位提出和参与制定、修订废旧电池回收拆解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6.享有分会提供的信息服务、查询服务、统计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宣传服务和交流服务等会员专属服务。

  会员单位

  1.授予分会会员单位牌匾;

  2.可申请成为理事单位;

  3.拥有分会工作提案建议权;

  4.推荐参与国家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关于废旧电池回收拆解利用相关的政策修订和研讨;

  5.参与制定、修订废旧电池回收拆解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6.享有分会提供的信息服务、查询服务、统计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宣传服务和交流服务等会员专属服务。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分会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