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废铅酸电池拆卸、包装运输、贮存标准起草发起单位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18-04-11 00:00:00点击数: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分会
 
 
关于征集《废铅酸电池拆卸、《废铅酸电池包装运输》、《废铅酸电池贮存》团体标准起草发起(署名)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推动铅蓄电池‘生产—消费—回收—利用’良性循环,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铅蓄电池行业稳健、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在铅酸电池回收上,我国目前尚无拆卸、仓储、回收、包装运输标准等一系列细则,严重制约了废旧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现急须编制相关标准以保障及促进行业的规范发展,并为政府制定和加强行业管理提供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经行业主管部门建议,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研究决定,由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分会牵头,联合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共同编制《废铅酸电池拆卸》、《废铅酸电池包装运输》、《废铅酸电池贮存》团体标准(规范)。
为了使标准具有广泛代表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我会现征集起草参与单位,共同完成该标准的制订工作。
    标准制订启动会将在2018年5月中旬与我会组织召开的“全国铅酸电池全生命周期与商业创新模式研讨会”同期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起草单位的标准项目
废铅酸电池拆卸团体标准
《废铅酸电池包装运输》团体标准
《废铅酸电池贮存》团体标准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且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的企业,重视标准化工作、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并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1、在标准起草单位中,列入参编企业名称;
    2、将企业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行业标准起草人名单(每个企业限定为列名1人);
    3、标准起草单位、起草人将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利。
四、起草单位、起草人将承担以下义务: 
1、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积极参加与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能够共享本单位在行业统计指标和业务规则规范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为标准起草工作小组提供参考;
    3、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五、参与原则
    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以确保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按时完成。
 六、申报要求
    标准的编制,不仅有利于规范行业的有序竞争,也有利于保持企业在相关领域的竞争力和领先优势。有意作为标准起草单位的企业,请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标准项目起草制定意向回执表》,于510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方式,反馈至标准起草小组。
七、联系方式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分会秘书处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7号412室
电话:010-88332168    15510129411
传真:010-88332168
联系人:王巧菊 17310591509  
E-mail:cwbrb412@163.com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分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